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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0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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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东安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兴隆镇东村村党总支副书记赵义山,隐瞒村干部身份,违规申请并领取18个月社会保险补贴,共计3,294元。2023年7月,东安区监察委员会给予赵义山政务警告处分。

2.兴隆镇跃进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树国,隐瞒村干部身份,违规申请并领取57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总计10,431元。2023年6月,东安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张树国政务警告处分。

3.长安街道幸福社区原民政助理吕中萍,验讫把关不严,导致居民高某冒领13个月残疾人护理补助,共计1300元。2023年5月,东安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吕中萍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纪律意识淡薄,宗旨意识缺失,不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规守纪,自觉廉洁履职,牢固树立人民立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做到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查到底,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强烈信号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