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东安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东安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 维 秋
(2021年2月2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一会,区委书记张耀斌同志还要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脱贫攻坚决战之年,面对各种困难挑战,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疫情防控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2019年度政治生态考核获评“好”等次,在四城区中排名第一。
(一)紧盯两个维护,聚焦政治监督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逐个战线形成“廉政提醒”问题清单,定期抄告区级分管领导,督促其结合清单所列“突出问题”,向分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引导其抓稳扛牢主体责任。二是实时跟进政治监督。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扫黑除恶、餐饮浪费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落实情况的跟进检查。2020年发现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17个,处理20人。三是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区委高度重视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按照“党委主导、纪委监委主推、部门主责”的原则,多次组织政治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析研判,区纪委监委结合各部门实际,量身定制62项考核细则,画好政治生态考核“路线图”,科学精准“按图索骥”。
(二)护航疫情防控,彰显担当本色
一是坚持抗击疫情与志愿服务齐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全力落实区委关于抗击疫情的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担当主动服务疫情防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高速南收费站、火车站、航站楼、五星街道等一线24小时值岗值守,战严寒、斗酷暑,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情怀。二是坚持政令畅通与监督问责并举。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确保疫情防控政令畅通,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六稳六保”任务作为政治监督重中之重,监督检查工作覆盖5个街道,41个社区(村),查处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49人次,推送通报4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坚持执纪问责与暖心回访同行。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受到追责问责的干部进行组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放下思想包袱,勇于担当作为。
(三)营造高压态势,巩固反腐成果
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审查调查工作开局较晚的情况下,不断增强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1件次,处置线索311件,同比增长70%。立案57件,同比增长5.6%。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结案率98.2%,位列全市第一。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严管与厚爱”的工作方针,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充分利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04人次,占比78.46%,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48人次,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5人次,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3人次。三是注重大要案攻坚。坚持突破大要案力度不减,案件查办质量不降。查办省属国企原总经理张万福贪污、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案,移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协助市纪委查办程鹏、侯文峰、胡占杰、陈志伟、曹园违建等一系列要案。
(四)严把关键环节,规范作风建设
一是严肃整治换届领域“微腐败”。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要求部署,开展“风清气正换届纪律专项行动”,下沉基层一线,与组织、宣传、信访、公安及乡镇等单位形成合力,向换届中“微腐败”亮剑。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党委有任用意向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累计为105人次出具廉政回复意见。二是严肃查处“两保”领域乱象。聚焦脱贫攻坚专项领域,按照全市开展“两保”专项监督检查要求,采取“快、准、稳”的方式和“精准找”的态度,“快速”组建4个核查组,“准确”发现突出问题19起,处理25人,“稳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7个。三是严肃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确保高质量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7件、市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4件、区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5件,已全部办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四是严肃纠治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环节。持续对惠农补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集体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跟进监督,严肃查处河西村委会原书记周云肆意篡改土地台账、伪造合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及村集体经济损失一案。五是严肃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紧盯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全区20余个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给予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党纪处分。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开展“回头看”行动,明确工作时限,查看整改情况,强化回访效果。
(五)深化标本兼治,弘扬廉政文化
一是与警示教育融合,推进以案为鉴。扎实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制成以回民医院原出纳为原型的《潜逃十七年终将落法网》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观看《叩问初心》《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系列视频,进一步推动以案为鉴,坚定理想信念。二是与廉洁理念融合,打造品牌建设。在全区党员干部心中植入廉洁种子,开展廉洁教育,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全力推进“清风小巷”及“清风机关”建设。清风小巷被列为全省廉政文化品牌。三是与传统文化融合,弘扬清风正气。举办“清风东安——修身立德座右铭廉政文化书法展”,千余名机关干部、社会群众错峰观展。开展“八德”专题系列讲座,组织镜管委、市建行等驻区行政事业单位共计二百余名党员倡家风廉吏故事,享“清风小巷”熏陶,敲廉洁自律警钟。
(六)健全监督体系,发挥监督合力
一是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总结前八轮巡察工作共性问题和街道、社区的巡察工作“负面清单”,督促已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截止2020年底,区委巡察覆盖率达到91.83%,对村、社区巡察覆盖率达100%。2020年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共发现问题413个,移交问题线索76件。二是派驻“探头”作用向“显微镜”聚焦。认真贯彻区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6名。立足防微杜渐,全面了解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和履职廉政风险点,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派驻机构组织驻在单位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学习7次,开展监督检查10次,查办案件10起。三是切实打通乡镇监督神经末梢。落实乡镇纪委建设要求,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配齐专兼职纪检干部2名,投资建成全市第一个标准化“走读式”谈话室。2020年,兴隆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43件,立案8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长虹到兴隆镇办案点调研检查时,对兴隆镇纪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锤炼纪检队伍,提高治党本领
一是倡导日常学习常态化。以建立理论微课堂、案件真课堂、流动活课堂、专家精课堂、网络云课堂“五个课堂”学习平台为载体。组织开展集中业务学习21次,选派13名干部参加中省级培训。二是确保干部监督精准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要论述思想,坐实日常监督,第一时间制作“十条禁止”桌牌,传达学习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报告制度,标明日常行为“警戒线”。三是打造纪检系统智慧化。严格按照省纪委标准,在市纪委指导下,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应用,配齐移动加密办公硬件,升级打造外网网站,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转变。
2020年是极其特殊的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克服疫情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迎难而上、奋勇前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初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实践成果,也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我们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职责使命,坚持区委中心工作到哪里,区纪委监委的工作就监督执纪到哪里,为区委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提供纪律保障,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我们深刻认识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我们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必须具备全局宽视野、大胸怀,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中心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有力有效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我们深刻认识到,正风肃纪反腐是东安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全面改革开放中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反腐败在维护国家制度、保障政治安全中的特殊作用,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我们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必须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努力锻造一支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同志,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纪委监委向各位领导、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礼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二是履行监督职责创新办法不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还需提升。三是纪检监察干部突破新形势下复杂案件的骨干力量偏少,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和提高。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下步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五化”建设,深化“三铁”活动,打造“五型”机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东安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在围绕中心上实现新作为
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要求部署,聚焦省委“七个着力”、市委“八个新成效”和区委“六个必须”“八个新提升”“中兴、东扩、融合”“五区工程”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确保全面建设现代化东安开好局、起好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好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开展巡察,对工作失职、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推动我区政治生态建设整体提升。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规范容错免责的情形和程序,把故意和过失、因公和因私、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实被问责处分干部“暖心回访”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让执纪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在统筹“三不”上实现新作为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东安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过程,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腐败问题,以及“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形成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的整改工作机制。注重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推行审查调查对象“一案三书”制度,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系统性风险,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健全制度。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深化“清廉东安”建设,持续弘扬“清风小巷”全省廉政文化品牌效应,精心讲好东安正风肃纪反腐新故事。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景区、社区、村屯、公园、网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管家风家教。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真正做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三)在服务群众上实现新作为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成果。加强对巩固扶贫“四个不摘”政策成果、脱贫工作“回头看”及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反复查”,督促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精准落实,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拓展“打伞破网”成果。推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群众“衣食住行”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坚持纪委监委牵头推进、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全面排查问题线索,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治理合力。巩固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价值理念,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尚。
(四)在严格监督上实现新作为
做深重点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用活“廉政清单”提醒,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做细日常监督。开展嵌入式、体验式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推行谈话纪实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提醒、防微杜渐。强化信访监督,有效运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监督提供精准靶向。做细专项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构建优良营商环境。
(五)在强化巡察上实现新作为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统筹安排一轮政治巡察,巡察覆盖率达到100%。运用“回头看”“点穴式”巡察等灵活多样的巡察方式,利剑直插社情民意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期盼,形成强大巡察震慑。完善巡察协作联动格局。紧扣“三个聚焦”,做好省、市、区三级联动,相互借力使力,同频共振发现问题,确保“联”到实处、“动”出实效。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探索建立整改评估机制,深化“未巡自查先改”工作,专项抽查前9轮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整改的进行问责。
(六)在推进改革上实现新作为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办公办案规范化水平,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贯通,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完成报告专项工作。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好“四项报告制度”“四项协调机制”等工作制度,整体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量。健全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拓展基层监督体系,完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七)在优化队伍上实现新作为
锻造“学习型”机关。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形成高度自觉。建设专业化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学习研究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在调研走访中拓宽破解难题思路。锻造“担当型”机关。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斗争精神,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为民务实,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深入群众中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增强创新精神,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结合东安区实际,推出更多本土化、实效强、可复制的创新举措。锻造“规范型”机关。深入贯彻省纪委“五化”联动要求,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纪法意识、纪法素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规则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权限、时限开展工作,把程序合规合法贯穿工作始终。锻造“智慧型”机关。提高信息保障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信息技术贯通融合,为全面从严治党插上科技翅膀。发挥办公平台作用,把文件制发、流转审批、会议活动、跟踪督办等环节拓展到线上,完成纪检监察外网建设工作,启动移动加密办公系统本地化部署工作,以信息化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升。锻造“廉政型”机关。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打造“阳光纪检”,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开门迎监督。强化人文关怀,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砥砺前行,锐意进取,戮力同心推进东安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东安区新篇章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名 词 解 释
1、“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4、“两保”:低保金、养老保险金。
5、“十条禁止”: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禁止与联系地区或者部门的领导干部私下接触、相互请托,禁止与检举控告对象、问题线索涉及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及其涉案人员或者密切关系人私下交往,禁止泄露监督执纪执法中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工作秘密,禁止打探案情、违规过问案件、为相关人员说情打招呼,禁止干预或者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执法活动及干部选拔任用等,禁止借用可能影响公正执纪执法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钱款、住房、车辆等,禁止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财物,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纪执法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禁止耍特权、逞威风、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五化”: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
7、“三铁”活动:执铁纪、做清正表率,办铁案、做纪法先锋,建铁军、做忠诚卫士。
8、“七个着力”: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着力解放思想,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着力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着力集聚各类人才。
9、“八个新成效”:牡丹江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锚定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确保到2025年,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即现代产业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城乡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文明提高、民生福祉改善、治理效能提升八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10、“六个必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融入新发展格局。
11、“八个新提升”:产业项目建设实现新提升、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新提升、深化改革开放实现新提升、城乡一体发展实现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实现新提升、治理能力建设实现新提升。
12、“五区工程”:现代商贸核心区、文旅牵动先行区、科技创新引领区、产城融合先导区、社会治理示范区。
13、“一案三书”制度:被审查调查对象主动自书忏悔录、政治生态情况、检举举报材料。
14、“三个聚焦”:巡察监督要重点围绕“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5、四项报告制度:派驻机构要向派出机关报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重要违规违纪问题,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驻在部门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情况,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
16、四项协调机制:派驻机构要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建立情况通报、交换意见、定期会商、决定党员处分四项协调机制。